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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即将“上线” 互联网医疗会再次起飞?(3)

发表日期:2019-11-13 14:57 | 来源 :未知 | 点击数: 次 收听:

此外,医保支付可以给行业带来利好,但其最终目的并非是在这方面做一部分补贴,从而扶持行业的发展。医保的整体趋势是控费,因此,对于互联网医疗的支持,一定是希望达到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同时,还能有效控费,使多方关系得到协调。

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,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服务效用相匹配,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和价格水平,体现激励服务与防止滥用并重。合理确定总额控制指标,仍然是重点。

在这个框架下,互联网医疗企业还能提供哪些服务来实现“降本增效”,也是值得思考的。此前,已经有合理用药、医保审核监管、处方共享等平台出现,既可以为药师提高审方效率,又能及时监控不符合医保规范的开方行为。

好大夫在线CEO王航受邀参加了国家医疗保障局《关于完善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》新闻发布会,他在会上称,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有三个创新核心:互联网技术的使用、服务流程变革、智能技术替代低效率工作,这些应用必然带来效率提升,一定能够承载更大的服务量、同时降低服务成本。

王航还提出,如何发挥互联网平台模式的优势,是下一步需要探索的。在平台上,患者对接一个个医生的线上服务,医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、为自己的长期品牌负责。在互联网服务全程留痕的特点之下,医生个人医疗行为、费用情况都可以被记录、分析,完全可以产生基于医生个人的医保经济评价,最终一定会产生“医保定点医生”这种服务更好、控费更精准的医保协议制度。

细则出台将带来更多明确信息

政策的执行需要具体细则推动,此次印发的指导意见提出: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以省为主,国家、省和市三级管理;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规范立项原则、项目名称、服务内涵、计价单元、计价说明、编码规则等,指导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。

在医保支付方面,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需综合考虑当地临床价值、价格水平、医保支付能力等因素,确定相应的支付范围。也就是说,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和各省医保局将围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、医保支付范围等,制定具体的细则。

实际上,在此之前,多个省份就已经在这方面做出过实践。

例如,今年8月,福建省医疗保障局、卫生健康委印发《关于完善“互联网+远程诊疗”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对远程会诊、远程诊断和互联网医院复诊的诊查费做了规定,将远程会诊收费标准的30%纳入医保支付范围,最高不超过90元/次;远程诊断和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暂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。通知同时也提出,将在国家医保局相关政策文件出台后按规定进行调整。

福建省关于互联网医疗的部分价格标准,来源:福建省医保局官网

2018年5月,浙江桐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布《关于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》,将乌镇互联网医院纳入市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,桐乡市参保职工在乌镇互联网医院就诊可使用医保报销。2016年,四川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+医疗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》,四川微医互联网医院等提供的相关诊疗服务也被纳入医保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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