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周期按以下规则确定:
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(含)的品种,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;中选企业为3家的品种,本轮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。采购周期视实际情况可延长一年。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。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,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,直至采购周期届满。
附件:采购品种首年约定采购量
小编推荐:
国家医保局发布重磅文件!重罚集
齐鲁入局年销$19亿重磅药 与成都
四川药企将拿下重磅首仿 $14亿品
正大天晴今年第三个高端仿制药批
中国养生网()